2021-07-28 20:34:16
○○全媒体记者范桢
晚报讯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我市用真金白银鼓励各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部三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可以申报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另外,在职攻读研究生取得学位的人员也可以获得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注意根据申报时间及时办理。
此次奖励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文件所制定,奖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奖励的是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北部三县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市外引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每引进一名本科生或硕士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6000元/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
第二类奖励的是市属中小企业。企业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含30日)从市外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按本科、中级职称1000元/人、硕士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如有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但未办理过该项补贴的,本次可以补办理。
第三类奖励的是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期间自费攻读研究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含30日)取得学位后,在我市工作满3年的,分别按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如有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取得学位但未办理过该项补贴的,本次可以补办理。
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用人单位提供申报材料。对引进优秀人才单位奖励的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奖励经费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北部三县的奖励经费直接划拨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取学位人员奖励的发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集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奖励金额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本人。
由于人才新政出台,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和在职攻读研究生取得学位奖励将于今年进行最后一次办理。对北部三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人员进行奖励,是我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为企业发放4946名优秀人才的引才奖励1765.1万元,为844名取得学位的在职研究生发放奖励440.5万元。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
文章来源:柳州晚报